******有限公司2025年青贮收购公开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有限公司2025年青贮收购公开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有限公司2025年青贮收购公开采购项目
二、招标人:******有限公司
三、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四、开标信息:
开标日期:2025年9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远程开标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如意西路93号10层北区)
五、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00元
交货期:接到招标人通知 10 日内交付完毕。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第二******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00元
交货期:接到招标人通知 10 日内交付完毕。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第三******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00元
交货期:接到招标人通知 10 日内交付完毕。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六、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发布。
七、公示时间:
2025年9月17日-2025年9月19日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通过“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通过“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提出异议或者质疑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资料不符合以下证明资料要求的视为招标人未收到异议),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必须包含但不限于: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被授权委托人提交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公示期满无异议,招标人将按法定程序确定中标人。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有限公司
联系人:衡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 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黄泛区十分场6号
******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石佛艺术公社B座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371-******,******
电子邮件:******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