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5-G3-000389-YZL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药饮片供应及相关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3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R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对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序号 |
更正内容 |
更改前 |
更改后 |
1 |
招标文件第一章,一、项目基本情况“最高限价” |
以各分标采购预算金额和“中药饮片采购清单”中各分标所有药品品种的单价为最高限价,投标人对所投分标各中药饮片的投标单价不得超过相应的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
分标1:3694.355979万元,分标2:3345.805557万元,分标3:3345.103769万元,分标4:3826.750154万元,分标5:2999.088207万元,分标6:618.2366万元;同时以招标文件二章采购需求附件1“中药饮片供应配送清单”中各分标所有药品品种的单价为最高限价,投标人所投分标的投标总报价及对所投分标各中药饮片的投标单价均不得超过相应的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
2 |
招标文件第二章,分标1~分标5、分标6需求表,二、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他要求——(四)其他说明 |
2.投标人的报价总金额仅作为价格分的计算依据。分标预算金额为合同金额。 |
2.投标人的报价总金额仅作为价格分的计算依据。 |
3 |
招标文件第二章,需求表附件1原“中药饮片采购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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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文件中相关原“中药饮片采购清单”名称统一修改为“中药饮片供应配送清单”。
2.取消“中药饮片采购清单”(即“中药饮片供应配送清单”)中分标1以下序号药品的供应配送: 序号5:白术 序号7:山萸肉 序号11:红花 序号13:桔梗 序号23:蒲公英 序号24:连翘 序号25:川牛膝 序号36:白芷 序号46:合欢皮 序号51:炒山楂 序号107:竹茹(生)
3.取消“中药饮片采购清单”(即“中药饮片供应配送清单”)中分标2以下序号药品的供应配送: 序号1:党参片 序号6:麦冬 序号8:盐杜仲 序号24:夏枯草 序号25:百合 序号27:天花粉 序号35:玄参 序号37:荆芥 序号41:炒麦芽 序号44:炒白芍 序号56:杜仲
4.取消“中药饮片采购清单”(即“中药饮片供应配送清单”)中分标3以下序号药品的供应配送: 序号1:黄芪 序号4:白芍 序号12:薏苡仁 序号15:陈皮 序号25:仙鹤草
5.取消“中药饮片采购清单”(即“中药饮片供应配送清单”)中分标4以下序号药品的供应配送: 序号4:茯苓 序号5:山药片 序号11:牡丹皮 序号18:地黄 序号25:桂枝 序号27:净山楂 序号35:麸炒薏苡仁 序号54:木瓜
6.取消“中药饮片采购清单”(即“中药饮片供应配送清单”)中分标5以下序号药品的供应配送: 序号5:当归 序号7:炙甘草 序号8:太子参 序号9:金银花 序号12:丹参 序号22:泽泻 序号31:川芎 序号35:炙黄芪
7.取消“中药饮片采购清单”(即“中药饮片供应配送清单”)中分标6以下序号药品的供应配送: 序号1:黄芪 序号2:党参片 序号6:当归 序号8:麦冬 序号16:茯苓 序号18:白术 序号20:桔梗 序号21:红花 序号39:山药片 序号43:炙甘草 序号49:泽泻 序号56:丹参 序号63:金银花 序号67:盐杜仲 序号89:白芍 序号100:太子参 序号128:陈皮 序号132:荆芥 序号143:夏枯草 序号148:白芷 序号149:玄参 序号152:净山楂 序号160:天花粉 序号161:牡丹皮 序号163:山萸肉 序号166:薏苡仁 序号185:桂枝 序号199:地黄 序号205:连翘 序号254:百合 序号256:蒲公英 序号269:川牛膝 序号278:木瓜 序号320:竹茹(生)
8.“中药饮片采购清单”(即“中药饮片供应配送清单”)中各分标药品原序号不做调整。 |
4 |
招标文件第二章,需求表附件1原“中药饮片采购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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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中药饮片采购清单”(即“中药饮片供应配送清单”)中分标6以下序号药品的送样: 序号40:生草乌 序号68:生川乌 序号123:生马钱子 序号310:铅粉 序号313:轻粉 |
5 |
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章、第四章 |
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一个分标参与投标也可选择多个分标参与投标,但分标1至分标5******委员会根据分标1至分标5各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并按分标预算由大至小,即按分标1→分标2→分标3→分标4→分标5的顺序推荐各分标的第一中标候选人。除分标6(制剂用中药饮片)以外,各分标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可同时再作为分标1至分标5的排名候选人。分标1至分标5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可同时中标分标6(制剂用中药饮片)。各分标的中药品种必须全部投标报价方视为有效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
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一个分标参与投标也可选择多个分标参与投标,但分标1至分标5******委员会根据分标1至分标5各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并按分标最高限价(非单价最高限价)由大至小,即按分标4→分标1→分标2→分标3→分标5的顺序推荐各分标的第一中标候选人。除分标6(制剂用中药饮片)以外,各分标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可同时再作为分标1至分标5的排名候选人。分标1至分标5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可同时中标分标6(制剂用中药饮片)。各分标的中药品种必须全部投标报价方视为有效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
(二)对样品递交时间进行变更,变更后时间要求如下:
样品递交时间延期至:2025年5月12日上午10时00分00秒至下午15时00分00秒止(北京时间)(逾时递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对本项目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进行变更,变更后时间要求如下:
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时间延期至:2025年5月13日上午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
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年5月13日上午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3.开启时间变更为:2025年5月13日上午9时30分00秒后(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5年4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按采购人意见进行修订。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89-9号
联系方式:许燕,******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15号3******集团大厦6楼
联系方式:莫国华、陈柠、岑昌桦,******、******、******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国华、陈柠、岑昌桦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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