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县庆阳湖乡东庆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建设项目(二次)
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吉木萨尔县庆阳湖乡东庆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建设项目(二次),标段编号:E******************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以下变更。
二、变更内容:
将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1、招标文件获取(发售)时间为:2025年4月4日10:30时-2025年4月25日10:30时(北京时间)。
变更为:招标文件获取(发售)时间为:2025年4月4日10:30时-2025年5月8日10:30时(北京时间)。
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开始至结束时间(2025年4月4日10:30时-2025年4月25日10:30时)。
变更为: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开始至结束时间(2025年4月4日10:30时-2025年5月8日10:30时)
3、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10:30时(北京时间)。
变更为: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5月8日10:30时(北京时间)。
4、本次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在2025年4月25日10:30时前自行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cjggzy/)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变更为:本次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在2025年5月8日10:30时前自行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cjggzy/)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开工日期:2025年5月8日,竣工日期:2025年7月16日,
总工期:7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变更为:开工日期:2025年5月18日,竣工日期:2025年7月26日,总工期:7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以本次上传为准,敬请潜在投标人关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本项目更正公告及澄清文件。此更正公告及澄清文件一经发布视为潜在投标人已收到并默认,不再对潜在投标人逐一进行确认。若因投标单位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后果需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