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本项目各潜在投标人对该项目的招标疑问进行答复,具体内容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中技术评审因素“技术力量:1、投标人配备拖拉机,自有的每台计1分、租赁的每台计0.5分,本项最多计4台,最多计4分。2、投标人配备无人机,自有的每台计1分,租赁的每台计0.5分,本项最多计4台,最多计4分。”租赁的无人机和拖拉机同样具备履行合同的业务能力,不应差别对待,对符合条件的实施企业“设门槛”。
答: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采购需求结合实际情况设置评审加分项,本项评审因素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等相关,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评审因素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问题2、招标文件中商务评审因素“人员配备:1、投标人配备的人员中有无人机操作证的每人计1分,最多计4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劳动合同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2、投标人配备的人员中有拖拉机驾驶证的每人计1分,最多计4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劳动合同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3、投标人拟投入技术团队中项目负责人具有农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计4分(须提供职称证书、劳动合同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4、拟投入技术团队中除项目负责人外,每1个具备农业或土壤或环保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计0.5分(须提供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扫描件、劳动合同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本小项最多计2分。”,假如我公司提供了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配备中的人员中具有无人机操作证、驾驶员具有拖拉机驾驶证,投入团队中项目负责人具有农业工程师,投入技术团队中人员具备农业或土壤或环保相关专业的情况,虽其已进入退休状态无法缴纳社保,但同样具备履行合同的业务能力。所以我公司提请将本项内容评审调整为: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拟投入人员配备为退休人员的,只要提供有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扫描件和聘用合同,按照招标文件评审标准,都能计分。尤其是投标人如果是租赁的无人机或者拖拉机,是不可以为其操作人员缴纳社保的,与第三章评分方法2.2.2技术评审中“技术力量”标准相违背。
答:为保障项目服务质量、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等工作,本项目未设置退休人员的例外条款,该项评审因素计分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第六款的规定“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5-09-23 17:00至2025-09-29 17:00止(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采购文件或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主管部门投诉。”加上2025年9月23日所发公布,从2025年9月23日17:00开始计,除去节假日时间,质疑时效应在2025年10月10日17:00前。
答: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该项目于2025年9月23日发布招标公告,自采购文件或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指2025年9月23日17:00至2025年10月9日17:00止,计算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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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