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城区供水工程提质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项目)
新田县城区供水工程提质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田县城区供水工程提质改造项目已由******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新田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表,新发改许准字【2025】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 %,招标人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新田县城区供水工程提质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
2.3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对象形岭水厂进行提质扩容,供水规模由.40000m3/d:扩建至60000m3/d,并配套完善智慧水务工程、供水智能终端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1.象形岭水厂扩建工程:建设格栅配水池、絮凝沉淀池、气水反冲洗滤池、清水池、调节池、污泥浓缩池、加压泵站、低压配电房、水泵改造等,配套建设DN400-DN600供水干管(球墨铸铁管)6.58km、DN200-DN300配水支管(PE管)9.42km完普厂区加压提升设备、水处理等设备工程;2.智慧水务工程:配套建设供水管网普查、调度中心大屏系统、DMA 损管理系统、智能抄表系统智慧水务信息化系统等智慧水务工程;3.供水智能终端改造工程:更换智能远程水表26113个,改造城区DMA分区计量120处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建设项目的范围、规模和内容进行部分调整,具体建设项目的范围、规模与内容最终以招标人审核确定为准。招标控制价:8621.41万元(其中设计费:160.79万元;工程费用:7656.72万元;预备费:803.90万元)。(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从下列资质牵引项中分别勾选招标项目的设计、施工所需要的指标中对应的最高资质等级的指标牵引项,由系统自动匹配生成所需要的最低资质等级。)。
(施工指标)市政公用工程:
单项合同额8621.41万元;
(设计指标)给水工程:
净水厂的供水能力6万立方米/日;
2.4 标段划分:1;
2.5 工期要求:360天(日历日,下同),
计划开工日期:2025-09-01,
计划合同完(交、竣)工日期:2026-08-27。其中设计总工期60日历天,施工总工期30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的要求,充分满足项目使用单位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配合、施工现场管理服务等配合工作); 2.工程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技术标准和项目使用单位要求。 3.工程施工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7 其他:(1)省外施工、设计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2)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3)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拟任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具有人社部门的国内唯一社会养老保险)。(4)根据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5)最高投标限价:8621.41万元(其中设计费:160.79万元;工程费用:7656.72万元;预备费:803.9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对应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注:预备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人须完全响应。(6)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本项目投标阶段不需要编制工程量清单;2、本项目投标报价评审按照投标报价总价评分,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资料及招标人的设计图纸自行进行报价。投标人所报投标报价总价(含施工及设计、预备费等),预备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人须完全响应,否则投标报价无效,其投标予以否决。因投标人自身的设计遗漏和错误,或者因自身施工工艺、方法错误,导致成本及工期增加的风险全部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不承担此类设计变更、工期延长导致的一切费用增加,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3、中标后,施工图设计须经发包人认可后方可采用,非招标人要求超出设计范围的由投标人负责。工程总承包人按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编制施工图预算提交发包人确认,并协助办理预算财政评审。(仅限补充项目概况其他说明,不作为评审因素和条件)。
3.招标范围
新田县城区供水工程提质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具体招标范围为:
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1)对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资料进行复核、补充、完善和优化;(2)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技术交底等);(3)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设计修改补充、设计变更;(4)施工期相关现场技术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结算等配合工作;(5)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其他设计工作;
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评审通过后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招标人已采购设备和其它设备除外)、设备安装调试、移交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1)经评审通过后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及安装工程;(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结算;缺陷期维护修复、工程保修;(3)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其他施工工作。。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施工资质:
招标文件不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具备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具有[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及以上](主要类型专业)且(非主要类型专业)资质,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市政行业乙级 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 及以上]资质。
(3)?不要求 □要求 ,具有/资质要求。
总承包资质满足项目要求的,不能选择相同工程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如工程类别的某项工程内容的规模超出了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方可选择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否则可能会导致招标无效。
(4)主要人员要求: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或者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且须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款要求。
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拟任设计负责人具备: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拟任施工负责人具备: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并且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 入围业绩要求:
4.3.1投标人类似业绩:□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设计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类似工程业绩): 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净水厂的供水能力不少于3万立方米/日的给水工程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施工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类似工程业绩):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4310.71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1)类似工程业绩牵引指标规模不高于招标项目选择指标或最高投标限价的50%,年限要求一般为近3年,轨道交通项目可放宽至5年。
(2)上述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可由联合体成员方中任意相应一方具备。
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4款。
注:多资质组合项目,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依法依规设置相应指标或特征。
4.4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4.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如有)、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外网招标公告/澄清补充公告(如有)等公告内容。请投标人登录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1。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 / 上发布。
10.其他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符合电子数据标准规范正确版本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造价软件(如需),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各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咨询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777-7016,0731-******。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永州市新田县商业街66号
联 系 人:唐原
电 话: ******
传 真:/
电子邮件:******
(2)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市雨花区迎新路499号坤颐商务中心1、2、3栋N单元13层1310房
项目负责人:朱操
项目组其他成员:张晶玛、黎贵兰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3)行政监督部门: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住建部门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府前大道人防大楼二楼
电 话:******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盖章)
2025-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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