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高新区极核—创新灯塔社区项目市政配套工程(南区)设计施工总承包第 2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标段(包)编号:A01-440605-2024-0023-05-01
标段(包)名称:佛山高新区极核—创新灯塔社区项目市政配套工程(南区)设计施工总承包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4月8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4月21日
一、答疑内容
1、问:资料提供初步设计图纸,可研报告等项目资料文件。对于技术标部分的“对本工程认识理解”、“项目施工重点难点分析及对策”、“项目施工质量、安全制度及保障措施”、“施工进度分析计划”等评定条文,无法进行有效的认知和编写。
答:初步设计文件已与本项目“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一并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使用。其他前期资料招投标阶段不提供。
2、问: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第一条 一般约定,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其中发包人需提供“1、建设用地现状图(dwg格式)”、“3、概念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是否招标阶段能提供,用以投标文件编写?
答:初步设计文件已与本项目“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一并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使用。其他前期资料招投标阶段不提供。
3、问:施工技术标部分,是否应编制相应的方案施工内容(施工方案、工艺工法等),请明确。
答: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4、问:招标文件第44页“类似项目业绩(5.00分 )”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近三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需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1.55亿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满足要求的,提供1项得1分,提供2项得3分,提供3项或以上得5分,最高得5分 。 我司所拥有的市政工程项目,采用股权投资+施工总承包+运营的创新模式,合同总金额达12.5亿。项目建设期三年,采取年度制验收,确保每年完工工程都能投入使用与运营。截至目前,首个年度工程产值验收金额已超1.9亿元,不仅满足招标文件对业绩金额的要求,验收时间也符合近三年期限规定。该业绩是否应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给予得分?请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5、问: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含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等,本招标文件所指市政公用工程是否按上述(建市[2014]159号)文规定执行。
答:招标文件所指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含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凡属上述范畴的项目,均为市政公用工程。
6、问:工程建设项目具有显著的团队协作特性,项目获奖往往是团队共同努力的结果。参与获奖项目已能充分证明其专业能力和实践经验。所以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无论作为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承接的项目获奖,还是作为参与者参加的项目获奖,均为有效的个人获奖证明,均能体现其具备相关的技术能力。 请问:本项目中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参与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获得过省级(或以上)设计类奖项,并提供相关个人获奖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第39页,设计部分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之1.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获奖情况评分的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7、问:“交通土建专业”、“市政工程技术”、“桥梁工程”、“交通工程”是否属于市政工程相关专业?
答:“市政工程技术”、“桥梁工程”属于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交通土建专业”、“交通工程”不属于市政工程相关专业。
8、问:根据招标文件,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要求外,其余管理人员是否有“无在建”要求?
答: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施工负责人外,招标文件对其他管理人员并未提出“无在建”要求。
9、问:中国市政工程协会颁发的“市政工程最高质量水平评价工程”是否属于市政公用工程国家级质量类奖项?
答:属于。
10、问: “建筑结构优质工程”是否属于质量类奖项?
答:市政公用工程获得的“建筑结构优质工程”奖项,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类奖项范畴。
11、问:竣工验收证书是否属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答:符合竣工验收相关规定的竣工验收证书,属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12、问:我单位完成的某一类似业绩存在建设单位(发包人)主体发生变更的情况,导致合同上的建设单位(发包人)名称与竣工验收材料上的建设单位(发包人)不是同一家单位,是否需要提供建设单位(发包人)主体发生变更的证明资料?
答:需要,具体材料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提供。
13、问: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ppp项目业绩是否为有效的项目类似业绩?
答: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类似业绩量化指标、项目类型等要求,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合规业绩证明材料的PPP项目业绩,视为有效的项目类似业绩。
14、问:招文第207页资信标格式文件附表二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表,为节省标书篇幅大小,此处可否只提供资信得分项人员证件信息,其他配备人员待中标后根据施工需求提供?
答: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提供。
15、问:招文第208页资信标格式文件附表三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简历,此处签字落款只有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施工负责人,若为项目设计负责人简历或项目负责人与项目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时,签字落款如何处理?
答:招标文件中并未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进行签名确认;若项目负责人与项目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则该负责人可在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施工负责人两处同时签名确认。
16、问:招文第208页资信标格式文件附表三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简历备注:9.如本表中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施工负责人签字未办理个人电子签字章的,投******委员会评审。根据投标软件上传入口并无“其他材料”单独入口,是否在资信标六、其他材料处不用重复提供?
答:已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在附表三“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简历”中签名确认的,无需在资信标六、其他材料处重复提供。
17、问:招文第217页资信标格式附表十售后服务能力(如有),由于本项目对售后服务能力并无要求,此处可否写“无”,并无需提供任何材料?
答:可以。
18、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属于不可竞争费用,可否明确本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在施工建安费折率报价时单列此部分费用不做下浮?
答: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属于不可竞争性费用,该部分费用不予下浮,且投标人在报价中已包含此费用。具体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以招标人确定的施工图预算为准。
19、问:招标文件P111中14.1.1.2明确由“发包人委托的全过程咨询单位”负责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但P112中14.1.1.2.2中施工图预算由承包人编制上报,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以第14.1.1.2.2款为准。
20、问:合同条款“13.8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约定了材料调差规则,对于《佛山工程造价信息》中存在区间价的材料,其基准价与施工期间的综合价格如何取值?材料调差的计量周期是怎么样的?是在施工过程中每月计取还是最终结算计取?若在过程计取,材料工程量计取基数按材料进场量还是按进度款审核量?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1、问:COS文件清单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与措施其他项目中部分清单项(如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均列明了费率比例,且存在不同分项工程中相同措施项费率比例不同,投标单位对于此费率是否可以自行调整?
答:由于电子标系统采用统一的格式,本项目上传的工程量清单相关内容为遵循既定的格式规定,不为实际性内容,并且该工程量清单不包含在投标报价范围内,因此,投标人无需对工程量清单提供报价(或者可以选择直接上传未经修改的工程量清单),同时,评审专家亦无需对清单内容进行评审。
22、问:合同专用条款“5.1.1.2.1施工图设计阶段”第4条约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取得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同意批文和施工图审查单位的审查合格证,并按相关规定提供施工图设计成果和施工图预算各20套后,视为本阶段工作完成”。20套文件偏多,施工蓝图、工程量清单将产生巨量纸质资料,可否降低文件套数? 详细见相关电子件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5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桃园 ******街道
东路88号力合科技园27栋10楼 人民路76号11层
联系人:韦工 联系人:李工/梁工
联系方式:0757-****** 联系方式:0757-******
2025年4月8日 2025年4月8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